課程規劃諮詢

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除參考課程規劃以外,如有任何課程安排上的疑問或困難,應儘速請教系所老師或導師。

研究所新生在註冊前若未能決定論文指導教授,則由所方或學生自行選定一位導師,負責指導學生之選課及其他相關事宜。論文指導教授選定後,導師職責即由指導教授取代。

每一研究生最少必須選定一位論文指導教授。非本所教師可配合專任或合聘教師,共同擔任指導教授。指導教授最遲需於第二學年上學期第五週前選定。學生如需更換論文指導教授時,徵得原指導教授及新指導教授之同意後,以書面敘明理由,向所方申請通過後始正式生效。惟此項更動之時限須符合校方之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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